希佩尔海军上将:修订间差异
跳转到导航
跳转到搜索
无编辑摘要 |
(→舰船设计) |
||
第66行: | 第66行: | ||
希佩尔级的标准排水量为14050吨,大大超过了《华盛顿海军条约》里的10000吨限制,而且无论是主炮、装甲防护还是德国的光学火控系统都让希佩尔级的性能极为先进。 | 希佩尔级的标准排水量为14050吨,大大超过了《华盛顿海军条约》里的10000吨限制,而且无论是主炮、装甲防护还是德国的光学火控系统都让希佩尔级的性能极为先进。 | ||
该级舰采用了瓦格纳式高压重油锅炉和新式蒸汽轮机,输出功率达到了132000马力,推动14000吨的舰体达到了32节的高速;但主机部分的过热和可靠性问题一直困扰着采用这类锅炉的纳粹德国海军各式舰艇,续航力问题也让本级舰不能和柴油机的“德意志”级一样作为远洋袭击舰使用。 | |||
总而言之,本级舰的战斗力基本达到了同期重巡洋舰的较高水准,但严重的吨位浪费问题、动力系统的可靠性和防护设计的缺陷使本级的设计很难称之为成功的设计。 | |||
===基础参数=== | ===基础参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