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军: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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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筚路蓝缕,百废待兴 === | ||
1949年4月23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成立后,受制于工业基础,仍然在一穷二白中艰难发展。由于国民党在败退台湾时掌控着绝大多数军舰,起义的重庆号又不幸被炸沉,海军只能使用从各种渠道获得老旧三线舰艇甚至军辅船来执行任务。这些舰艇性能低劣,武器设备繁杂,维护困难。 | |||
1953年6月4日,我国政府与苏联政府签订了《关于海军交货和关于在建造军舰方面给予中国以技术援助的协定》。我国海军发展获得了难得的机会。按照协定,苏联在1953年至1955年内交付各类成品半成品舰艇共81艘,转让了大中小口径火炮、各式鱼水雷、深水炸弹、雷达甚至反舰导弹等大量武器设备的实物、技术和工艺。在苏联慷慨解囊的援助下,我国甚至在部分装备上达到了世界先进水平。但是好景不长,随着中苏关系产生裂痕,这种宝贵的合作终止了。但是仍然为我国海军军工建立了一个基础。在这一时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