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大拿: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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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舰船设计=== | ===舰船设计=== | ||
====设计背景==== | ====设计背景==== | ||
蒙大拿级的设计起源来自于美国海军在1938年提出的[[1938(I)|1938方案]] | 蒙大拿级的设计起源来自于美国海军在1938年提出的[[1938(I)|1938方案]],当时由于日本拒绝签署《第二次伦敦海军条约》并退出裁军会议,美国引入伸缩条款,将条约对主力舰的标排限制从35000吨提至45000吨,主炮口径限制从14英寸(356毫米)提至16英寸(406毫米)。在限制放宽后,美军设计部门针对和日本在未来可能开战而制定的“橙色计划”(War Plan Orange)提出将新式战列舰的设计思路分为“传统战列舰”和“快速战列舰”两条路线,前者拥有厚实的装甲、强大的火力和较低的航速,可以作为独立的水面打击力量;而后者则利用高速针对日本的高速战列舰和巡洋舰,同时配合航母进行协同作战。后来这两条路线进过不断地演化,快速战列舰方案的产物是[[衣阿华]]级战列舰,而传统慢速战列舰方案的产物则是蒙大拿级战列舰。 | ||
同时在1937年和1938年世界上分别发生了两件大事,首先是1937年7月日本在中国发动“七七事变”,标志着日本开始了对中国的全面侵略;另一个则是1938年3月纳粹德国武装占领吞并奥地利,这两件事使得欧洲和亚洲的局势不断恶化。 | 同时在1937年和1938年世界上分别发生了两件大事,首先是1937年7月日本在中国发动“七七事变”,标志着日本开始了对中国的全面侵略;另一个则是1938年3月纳粹德国武装占领吞并奥地利,这两件事使得欧洲和亚洲的局势不断恶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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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卡尔·文森(Carl Vinson,1883.11.18-1981.6.1),美国著名政治家,他在美国众议院任职超过50年,在20世纪美国海军的扩张计划中有着极强的影响力,从1934年推动美国海军军舰更新换代《文森-特拉梅尔法案》(“第一次文森法案”)开始,到1938年“第二次文森法案”,再到接下来要介绍的1940年《两洋海军法案》(“文森-沃尔什法案”)均由他发起。】 | 【注:卡尔·文森(Carl Vinson,1883.11.18-1981.6.1),美国著名政治家,他在美国众议院任职超过50年,在20世纪美国海军的扩张计划中有着极强的影响力,从1934年推动美国海军军舰更新换代《文森-特拉梅尔法案》(“第一次文森法案”)开始,到1938年“第二次文森法案”,再到接下来要介绍的1940年《两洋海军法案》(“文森-沃尔什法案”)均由他发起。】 | ||
《1938海军法案》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在两次《伦敦海军条约》失效后让美国海军在当时的世界经济大萧条中通过建造新型军舰迅速恢复战斗状态,以应对未来随时可能发生的战争。罗斯福总统也迅速签署通过了该法案,为法案中涉及的第三艘约克城级航母[[大黄蜂]]号、四艘[[南达科他(BB-57)|南达科他]]级战列舰和前两艘衣阿华级战列舰([[衣阿华]]和[[新泽西]]),以及另外四艘战列舰铺平了道路,而这另外四艘最初定下的就是蒙大拿级战列舰。 | |||
1937年年底,日本开始秘密建造大和级战列舰,随着美国注意到日本帝国海军开始建造新型战列舰的计划,美国便开始对快速方案的[[衣阿华]]级战列舰和当时还没有定稿的蒙大拿级战列舰的设计指标进行针对性的调整予以应对。最初美国海军对慢速方案提出了58000吨级的“超级战列舰”计划,但为了说服海军高层和国会建造如此庞大的巨舰,还需要拿出关于大和级更多的参数作为证据。由于日本没有签署《第二次伦敦海军条约》没有提供大和级的任何参数,而且日本对大和级的保密做得非常严格,美国几乎获取不到关于大和级的任何数据(实际上美国直到二战末期的1945年才知道了大和级的确切参数),没有确切的消息使得战列舰委员会还是将蒙大拿的吨位定为和[[衣阿华]]级的45000吨一样,同时45000吨也是《第二次伦敦海军条约》里规定的主力舰最大吨位。 | 1937年年底,日本开始秘密建造大和级战列舰,随着美国注意到日本帝国海军开始建造新型战列舰的计划,美国便开始对快速方案的[[衣阿华]]级战列舰和当时还没有定稿的蒙大拿级战列舰的设计指标进行针对性的调整予以应对。最初美国海军对慢速方案提出了58000吨级的“超级战列舰”计划,但为了说服海军高层和国会建造如此庞大的巨舰,还需要拿出关于大和级更多的参数作为证据。由于日本没有签署《第二次伦敦海军条约》没有提供大和级的任何参数,而且日本对大和级的保密做得非常严格,美国几乎获取不到关于大和级的任何数据(实际上美国直到二战末期的1945年才知道了大和级的确切参数),没有确切的消息使得战列舰委员会还是将蒙大拿的吨位定为和[[衣阿华]]级的45000吨一样,同时45000吨也是《第二次伦敦海军条约》里规定的主力舰最大吨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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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战列舰委员会在1939年年初对蒙大拿级战列舰的设计部门美国海军建造与维修局(Bureau of Construction and Repair,简称“Bu C & R”)提出设计指标,标准排水量45000吨,要求在攻击和防御性能比当时建成和在建的战列舰强25%,其装甲防护可以抵御自家的[[早期型美国三联16英寸炮(MK7)|16英寸/50 Mk.7舰炮]]主炮发射的超重型2700磅(1225公斤)穿甲弹,同时回归慢速战列舰的设计,航速要求为27节(50公里/小时)。 | 美国战列舰委员会在1939年年初对蒙大拿级战列舰的设计部门美国海军建造与维修局(Bureau of Construction and Repair,简称“Bu C & R”)提出设计指标,标准排水量45000吨,要求在攻击和防御性能比当时建成和在建的战列舰强25%,其装甲防护可以抵御自家的[[早期型美国三联16英寸炮(MK7)|16英寸/50 Mk.7舰炮]]主炮发射的超重型2700磅(1225公斤)穿甲弹,同时回归慢速战列舰的设计,航速要求为27节(50公里/小时)。 | ||
Bu C & R首先还是以35000吨级的[[南达科他(BB-57)]]级战列舰设计为基准,对舰体进行拉长以容纳四座主炮塔,该方案被称为“BB65- | Bu C & R首先还是以35000吨级的[[南达科他(BB-57)]]级战列舰设计为基准,对舰体进行拉长以容纳四座主炮塔,该方案被称为“BB65-A”方案。然而此时的排水量就已经轻松突破了46000吨,而且防护方面也完全不达标。 | ||
第二个改进方案“BB65-B”中,设计新增了12门新的6英寸/47副炮取代原有的5英寸/38 Mk.12炮,进一步提高了排水量。 | 第二个改进方案“BB65-B”中,设计新增了12门新的6英寸/47副炮取代原有的5英寸/38 Mk.12炮,进一步提高了排水量。 | ||